德國陽光蓄電池的放電率及充電關系有哪些
德國陽光蓄電池:放電率與容量的關系: 陽光電池放出的容量隨放電電流的增大而減少。高放電過程是極板表面的有效物質發生強制性的變化,生成的硫酸鉛 很容易堵塞極板上的小孔,極板深層的有效物質就沒有參加化學反應。這樣蓄電池的內阻增大,電壓下降就快,使電池不能放出全部的容量。
德國陽光蓄電池:10h放電率放出容量為100%,20h放電率放出容量為105%,而3h放電率放出容量為75%,1h放電率放出容量為52%。放電電流與容量的關系可由下式決定:
式中Q——I放電電流時的容量(Ah)
Q0——10h放電率時的額定容量(Ah)
I0——10h放電率的額定放電電流(A)
I——非10h放電率的放電電流(A)
n——蓄電池放電容量指數,其值為I/I0<3 n=1.313; I/I0≥3, n="1".414
以上意味著以10h放電率定義容量的德國陽光蓄電池比20h放電率定義容量的陽光電池的容量更足一些。在其它條件相同的條件下,則前者的成本更高些。
其次,均衡充電會對閥控式電池造成損害,均衡充電電壓對于大多數電池來說,都是較高的浮充電壓,此時,大多數正常電池都處于過充電狀態,不能復合的氣體在德國陽光蓄電池內部形成一定的壓力,壓力超過安全控制閥閥值時,閥門打開,氣體從控制閥中排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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